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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新制
摘要
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制度」,依據法治國原則之法安定性誡命,及保障訴訟當事人之憲法平等權而設立運作,在司法權之作用下確保法律適用統一性以維護裁判一致性,為我國法制史重要里程碑,取代現行承擔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任務之判例編選、決議制度。總統於今(108)年1 月4 日公布修正法院組織法關於大法庭制度條文,並於7 月4 日施行。值此新法施行之際,本文介紹規定內容、制度運作及攸關法律適用議題,冀期對新制之理解及支持,發揮大法庭成效,為我國司法作出卓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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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08-04-19
- 更新日期 : 108-11-08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