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存字第1102、1103號聲請人陳何素貞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102)存字第1102、1103號
主旨:因聲請人陳何素貞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2年度存字第1102、1103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 : 109-04-28
- 更新日期 : 109-04-28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