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存字第000773號聲請人李耀亷、李泰翔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107)存字第773號
主旨:因聲請人李耀亷(D12****375)、李泰翔(E12****048)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7年度存字第773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張   文   玲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5-08-11
  • 更新日期 : 115-08-11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