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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存字第935、936、937、938、939、940、941、942、943、944、945、946號聲請人施枝明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106)存字第935、936、937、938、939、940、941、942、943、944、945、946號
 
主旨:因聲請人施枝明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6年度存字第935、936、937、938、939、940、941、942、943、944、945、94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李  忠  霖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5-07-14
  • 更新日期 : 115-07-14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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