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存字第794、795、797號聲請人蕭潔琳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彰院曜(108)存 字第 794 號
主旨:因聲請人蕭潔琳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8年度存字第794、795、797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陳 曉 青
- 發布日期 : 109-01-20
- 更新日期 : 109-01-20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