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存字第753號聲請人張月香、張月娥、張朝枝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108)存字第753號
主旨:因聲請人張月香、張月娥、張朝枝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8年度存字第753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 : 109-01-17
- 更新日期 : 109-01-17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