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取字第49號聲請人賴宜廷、賴宜邦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109)取 字第 49 號
主旨:因聲請人賴宜廷、賴宜邦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7年度存字第1244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鍾 秀 媛
- 發布日期 : 109-01-16
- 更新日期 : 109-01-16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