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存字第000119號聲請人吳穎華遺失提存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105存 字第 119 號
主旨:因聲請人即提存人吳穎華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
           院105年度存字第119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
           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陳  宏       城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5-01-26
  • 更新日期 : 115-01-26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