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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000016號聲請人盛鴻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5 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2)存 字第 16 號
主旨:因聲請人盛鴻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院112年度存字第1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許 麗 花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4-08-05
- 更新日期 : 114-08-05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