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000954號聲請人郭趙滿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存 字第 954 號
主旨:因聲請人郭趙滿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11年度存字第954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杜 孟 珍
- 發布日期 : 113-10-22
- 更新日期 : 113-10-22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