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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001002號聲請人郝孟眞即莊麗珠之繼承人、郝振平即莊麗珠之繼承人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8 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存  字第 1002 號
主旨:因聲請人郝孟眞即莊麗珠之繼承人、郝振平即莊麗珠之繼承人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12年度存字第1002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杜  孟       珍

  • 發布日期 : 113-10-08
  • 更新日期 : 113-10-08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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