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取字第001917號聲請人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18 日
發文字號:桃院雲所113年度取 字第 1917 號
主旨:因聲請人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院88年度存字第303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陳 樂 觀
- 發布日期 : 113-09-18
- 更新日期 : 113-09-18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