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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000304號聲請人方莉軫(方武男之繼承人),方裕文(方武男之繼承人)方凃純(方武男之繼承人)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18 日
發文字號:雲院仕 104 存 字 第 304 號
主旨:因聲請人方凃純(方武男之繼承人)、方裕文(方武男之繼承人)、方莉軫(方武男之繼承人)遺失提存通知書(提存書或填其他必要文件名稱),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4年度存字第304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尹玉琪
- 發布日期 : 113-09-18
- 更新日期 : 113-09-18
- 發布單位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