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353、357、386號聲請人黃輝銘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雲院仕 104 存 字 第 353、357、386 號
主旨:因聲請人黃輝銘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4年度存字第353、357、38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尹玉琪
- 發布日期 : 113-08-27
- 更新日期 : 113-08-27
- 發布單位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