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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例行記者會

司法院說明少事法修法重點、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準備情形

    【本刊訊】司法院5月16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由少年及家事廳謝靜慧廳長說明少年事件處理法本次修法重點,及將於7月1日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準備情形

    一、少事法修正重點:完善移送前程序、強化被害人權益保障

     謝廳長說明,少事法本次修正,明定少年觸法事件在移送少年法院前,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等對少年實施強制處分之正當程序規定,以及「不使用約束工具原則」,以落實憲法對人身自由之保障,及司法院釋字第664號解釋所揭示少事法係為維護少年健全自我成長所設置之特殊保護制度,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40條關於少年司法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另增訂少年事件中被害人程序參與及保護等規定,以與釋字第805號解釋對被害人在少年司法程序權益保障意旨,以及聯合國「犯罪被害人及權力濫用被害人之司法基本原則宣言」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接軌。

    二、全力準備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

    謝廳長表示,108年修正的少事法,設置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司法處遇為後盾」的處遇機制,並訂於112年7月1日施行。司法院除透過各項業務聯繫會議瞭解並督促各法院因應新制之準備作為,亦積極參與行政機關訂定相關法規、協助少年輔導委員會之建置、專業補強及後送少年法院(庭)機制之研議,並隨同內政部辦理之各場推動少輔會新制之分區座談,進行業務溝通與實務經驗分享。

    此外,少事法前次修正亦建立資源整合平台,司法院於109年、110年起,透過與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政策協調事宜會議」及「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台」,就少年有施用毒品、曝險或觸法行為等個別處遇需求,持續與相關行政機關就少年福利保護、教育輔導、治療及就業需求等重要議題及資源進行研商與溝通協調;各少年法院與地方政府間亦定期召開聯繫會議,與行政機關協力合作,共同引導曝險少年回歸正途。

    • 發布日期 : 112-05-19
    • 更新日期 : 112-05-19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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