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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與民有約」 旁聽大法庭辯論
【本刊臺北訊】最高行政法院於2月17日藉由行政大法庭審理商標異議事件行言詞辯論庭期,舉辦「與民有約」參訪活動,由政大科管與智財研究所宋皇志教授、莊弘鈺副教授帶領學生參訪。
該院吳明鴻院長表示,智慧財產權訴訟事件不僅具高度專業性,透過民事、刑事、行政訴訟3種訴訟類型解決爭端均有可能;同學對智財事件之行政訴訟或許較為陌生,故特別由智慧財產權事件專股的林惠瑜法官帶領及解說,讓參訪的師生得以迅速掌握本次大法庭的案件法律爭點,並從旁聽法庭活動中深入認識行政訴訟及大法庭制度。
參訪活動另簡介最高行政法院業務、各項便民服務措施,並安排參觀司法大廈、憲法法庭等。
- 發布日期 : 112-02-24
- 更新日期 : 112-02-24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