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惠英助理教授主講司法詢問員制度及實務操作
【本刊花蓮訊】為提升同仁專業知能,落實保障性侵 害案兒童及心智障礙等弱勢被害人的陳述權,花蓮地院 日前邀請嘉義大學朱惠英助理教授主講「司法詢問員制度介 紹及實務操作」,由許仕楓院長主持。
朱助理教授首先介紹早在1980年代,英國學者即提出認知訪談法(Cognitive Interview),用以訓練警察如何針對成年嫌疑犯與證人進行詢問,後來陸續發展出針對兒童證 人所使用的各式司法詢問模式。然而,不同的當事人有不同的生活脈絡、情感思考及情緒反應,因此當事人是否要據實以告、侃侃而談,需仰賴互動的現場、關係的連結等因素,如何降低當事人的防衛或緊張、恐懼,以取得當事人完整正確的陳述即成為重點工作。
朱助理教授接著說明美國1983年加州所發生的幼稚園家長控訴教師性侵孩童案,本案最後沒有任何遭指控的罪名成立,並成為當時美國史上最昂貴且冗長的訴訟,後經改編為電影「Indictment:The MacMartin Trial」(中譯: 無盡的控訴)。案件落幕後,有學者疑惑何以這些兒童的證詞會如此荒腔走板,經分析發現,詢問兒童的社工師使用了一些不當的技巧,如給予兒童「增強物」(藉由提供其所想要的東西以換取其配合)、使用同儕壓力、引入新的資訊(暗示)或請兒童作臆測(假如、想像)等。
朱助理教授強調,英美司法詢問員(Forensic Interview)的角色設定是放在偵查的前端,由司法詢問員與兒童於會談室互動詢問,警察、檢察官或社工則在另一房間內透過單面鏡或視訊等設備同步聆聽現場的詢問,與我國現行實務上於警詢、偵查或審理中之各階段於必要時由專業人士(司法詢問員)在場協助詢問之制度設計不同。但不論是在偵查前端或審理中,司法詢問員於兒童受詢問的過程中,都要衡量到兒童身心的權益,以避免兒童受到二度傷害。並指出「司法詢問」是一套結構方法,這方法中牽涉到人與技術,好的司法詢問,非僅靠司法詢問員可完成,需有團隊通力合作,且在適當的環境下(降低環境干擾因素,讓兒童感受放鬆、安全感),才能發揮司法詢問的最大效果。
朱助理教授並解說司法詢問程序之操作步驟:(1)建立關係,幫助兒童認識環境以及瞭解訪談程序。(2)進行規則練習,和兒童討論與訪談的前置說明。(3)練習陳述, 如表達事件記憶。(4)轉換主題,帶入本次會談重點。(5)陳述情節,使用開放式問句,使兒童陳述受虐或受傷害的過程。(6)結束訪談,並確認兒童安全等。
最後,朱助理教授分享其詢問員經驗,指出:(1)在前置作業中,書記官作為和司法詢問員聯繫的窗口,法院能否事先提供必要的資訊,如當事人背景資料、心智障礙類別等至為重要。(2)於庭前予司法詢問員與兒童或心智障礙者互動時段以建立關係,均有助於司法詢問員蒐集資訊以瞭解其認知功能與口語表達能力。(3)相關配套環境,如減少環境的干擾以增加兒童或心智障礙者的安全感等,均會影響兒童證人陳述的流暢。
朱助理教授也特別強調,司法詢問員之核心宗旨係以各種方式降低外在因素對當事人的影響,並協助當事人以其最大的能力為其經驗的陳述,其目的在「協助建立」兒童證詞的可信度,而非「鑑定」。
- 發布日期 : 112-02-17
- 更新日期 : 112-02-17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