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最新法律修正

民法約定利率上限16% 刑法增訂加重妨害公務罪

    【本刊訊】總統1月20日公布修正多項法律,重要之修正有:

    一、修正民法第205條:將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16%,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配套修正其施行法,明定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及新舊法之適用規定。

    二、修正民法第1030條之1:為避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造成不公,第2項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之規定;並增訂第3項,明定法院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

    三、修正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法:增訂防杜個案濫訴,及簡化程序、促進效率相關規定。配套修正其施行法,明定新舊法之適用規定。

    四、修正刑法第135條,增訂加重妨害公務罪;並修正第136條公然聚眾之要件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三人以上」。

    五、修正法官法第87條及第88條,增訂檢察事務官得申請遴任為檢察官之相關規定。

    六、刪除監察法第17條,未來司法院懲戒機關審理彈劾案超過3個月未結辦,監察院不得質問,以符合懲戒機關法庭化,審判權獨立原則。

    七、修正刑法第240條和誘罪、第241條略誘罪,及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證券交易法、入出國移民法、集會遊行法、護照條例、工業團體法等多項法律,以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

     

    • 發布日期 : 110-01-22
    • 更新日期 : 110-01-22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