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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邀洪能超法官談借名登記實務

    【本刊高雄訊】為增進同仁專業知能,高雄地院日前邀請高雄高分院洪能超法官分享借名登記裁判實務,由陳中和院長主持。

    洪法官分別說明借名登記須留意的重點:(1)借名登記之成立、消極信託;(2)未成年人如何訂定借名契約;(3)出名人違反約定處分財產於第三人之效力;(4)借名人之債權人就借名契約得主張之權利;(5)借名人或繼承人如何取得借名登記之財產;(6)借名登記請求權之時效。

    洪法官指出,實務上爭議最大的應為借名契約之認定與請求權時效二部分,須辨別契約之性質為借名、贈與或合夥契約,並舉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798號民事判決供與會人員參考。

    洪法官亦就借名登記之標的經假扣押,法院得否判決移轉所有權登記議題進行說明;並舉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428號民事判決「上訴人對之已喪失處分之權能,處於給付不能之狀態,無從移轉該不動產之所有權登記,法院自不得命相關權利之登記」以釐清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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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9-03-06
    • 更新日期 : 109-03-06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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