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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院舉辦科控及強制處分教育訓練
【本刊苗栗訊】為精進同仁對科技設備監控制度及強制處分相關法制與實務之理解,並提升審理個案時之專業判斷能力,苗栗地院日前辦理「科技設備監控及強制處分相關議題教育訓練」,邀請司法院刑事廳呂煜仁法官以及臺灣高等檢察署黃清永檢察事務官主講,由黃潔茹院長主持。
研習首先由黃檢察事務官從實務執行角度,說明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運作模式,並示範電子腳環、手環、個案手機與居家讀取器等設備功能、充電與連線管理方式。接著介紹告警制度之優化過程,如何由科控中心先行過濾低電量、離線等非人為因素之告警,以減輕法院於夜間受干擾之情形,進一步說明夜間告警處理、聯繫個案標準等項優化內容。同時也示範電子報到制度如何運作,個案得以在指定時間前後之彈性區間,使用專用手機上傳臉部照片,系統即完成身分比對及報到程序,降低人力負荷。
呂法官接續指出利用新興科技進行防逃機制之實踐,以作為羈押之保全替代手段,是世界各國近年來所採取衡平人民基本權保障與國家訴追犯罪功能之目標。呂法官並表示偵查、審判及執行之3階段防逃制度,法院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於認有必要時,妥適決定被告應遵守之事項及其相當期間之比例原則,善用各項防逃措施。
- 發布日期 : 115-02-06
- 更新日期 : 115-02-06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