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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講座
楊晴翔律師講授調解技巧與倫理
【本刊桃園訊】桃園地院日前邀請楊晴翔律師講授「淺談調解技巧與調解委員倫理-以親權案例為中心」,由黃莉雲院長主持,黃院長同時藉此機會說明桃園地院受理調解案件數量之現況,並表揚前年度調解績效優良委員。
楊律師首先強調家事調解委員應遵循的倫理,特別是關於尊重當事人意願,不強迫成立調解,並提醒處理親權案件時,應先處理好親權議題,再處理婚姻或財產議題,以安排下次會面交往協議為初步目標。楊律師也提醒調解委員注意應避免出現「不給扶養費就不給探視」等不當約定。另建議調解委員在與律師溝通時,不應放大首次即能達成調解的期待。
最後楊律師提及會面交往的核心原則是子女的最佳利益,此須靠「友善 / 合作父母」來落實,而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因素包含:子女狀況(如年齡、健康,幼兒從母原則等)、子女意願及照護的繼續性(維持情感連結),並建議調解委員若遇法律或專業知識不明時,可適時向法官請求協助。
- 發布日期 : 115-02-06
- 更新日期 : 115-02-06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