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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籌備新制

士院辦精衛法專家參審模擬法庭 累積跨域合作經驗

    【本刊臺北訊】精神衛生法關於嚴重病人之強制住院部分,業經修正公布改採法官保留原則及專家參審模式,為使法院、醫療機構及病權團體熟悉新制,士林地院日前與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以視訊連線舉辦專家參審模擬法庭,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鍾宗霖廳長、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鄭淑心副司長及法界、醫界、人權、病權團體代表等共同參加。

    本次模擬醫院就具有躁鬱症且有傷人及自傷事實之病人聲請強制住院案件,由士林地院王昌國法官擔任審判長,與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詹佳祥醫師、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王賜政先生,共同組成專家參審法庭;法扶基金會楊國薇律師出任嚴重病人之非訟代理人,另由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楊蕙年醫師擔任證人。

    本次模擬演練之主要目標在觀察:(1)遠距審理是否達到直接審理效果,確保嚴重病人能如同在庭之程序主體性及表意自由,實現程序保障。(2)所展現參審制的價值:使觀察者透過法官與參審員共同探討最符合病人需求之治療方案,理解參審員專業視角。(3)在審理過程中是否充分考慮病人健康及治療需求,著重於協助嚴重病人回復健康、復歸社會。(4)參審員能否積極參與評議,完整表達專業意見,通過多元討論,展現不同的思維角度。

    因此,模擬法庭於開庭前即提供卷內資料予非訟代理人,保障病人的知情同意權;審理過程採協商式溝通,避免對立與交互詰問,並探索最適宜之治療方式;及強調審判長在訴訟過程中之指揮,係專注於維護病人人權及表意權、討論治療方式之最佳選擇。案件經合議庭評議充分討論後,認為病人缺乏病識感且無法依照社區治療進行自我管理,決定准許強制住院。

    接續進行座談會,參與模擬法庭人員分別發表感想與心得,並引起諸多迴響。中央警察大學鄧學仁教授、新光醫院田心喬醫師、病權代表李麗娟女士、嘉德聯合法律事務所洪士傑律師等4位觀察評論員,分別從法律、醫療、人權等不同角度提出相關專業意見,包括開庭用語宜更淺顯易懂使病人理解、病人與關係人於遠距法庭之座位安排應考慮安全性、擴大程序監理人之運用、病人自傷或傷人行為與其精神疾病間之因果關係如何認定、病人是否已達「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應併參酌其日常生活自理狀況、強制住院以外之替代性治療措施(強制社區治療等)現況是否足以因應並滿足病人需求、參採保護人或病人其他親屬意見時,應注意其等與病人間有無實質或潛在之利害衝突等項。其後與會來賓亦提出宜運用程序監理人、家事調查官及強化審前協商程序,以提升審理效率等建議。

     

    • 發布日期 : 115-02-06
    • 更新日期 : 115-02-06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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