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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制度

因應國民法官制度第2階段上路 司法院編撰行政業務參考手冊 提升作業效率

    【本刊訊】國民法官制度於115年1月1日邁入案件適用範圍第2階段,包含殺人未遂罪、強制(乘機)性交猥褻等罪之重傷害結合犯及致被害人羞忿自殺、意圖自殺而致重傷者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各款重大貪污行為等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均應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全國各地方法院案件量將顯著增加,法院行政負擔相應加重。

    為使全國各地方法院辦理國民法官業務之行政同仁、承辦股書記官、行政科室主管等人員執行業務更加流暢,建立標準化作業模式及辦理教育訓練所用等,司法院參考各地方法院行政作業流程,並參酌相關法規規範,及彙整實務常見問題,編製「法院辦理國民法官行政業務參考手冊」,提供各法院參考使用。

    國民法官制度不僅改變傳統訴訟參與模式,也改變法院整體審判與行政作業,諸如卷證不併送制度的實施,另外,從備選國民法官之資格審核、複選名冊之建立、選任程序的運行,到國民法官案件檔案卷證之管理等相關行政事務,均有別於一般刑事訴訟案件,且亦需妥善安排國民法官的照料措施等,均為各地方法院面臨的嶄新挑戰。

    新編之參考手冊在體例上依國民法官案件流程編排,逐章說明應遵循之規範及注意事項,輔以流程圖、盤點表等圖示,協助同仁迅速吸取資訊。且為提升內容正確性與實用性,手冊委由具國民法官實務經驗的庭長、法官及國民法官科科長審查,確保能夠忠實地將寶貴的第一線實作經驗轉化為具體指引。期能藉由手冊內容,協助法院達成減輕建立各法院標準作業流程之負擔、優化業務人力交接,確保在人力交接過程中,業務執行不因人員更迭而出現斷層,讓經驗得以穩定傳承,即便是初次接觸國民法官業務或新到職的人員,也能透過手冊的引導,快速掌握行政關鍵,達成「立即上手」的目標。

    手冊並收錄來自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屏東、基隆等地方法院的實務表單與資料,供各地方法院依其人力編制、資源配比與法庭空間條件,靈活調整運用,或作為優化既有內部指引之參考。

    司法院期盼能夠藉由手冊協助全國地方法院法院建立穩固的經驗傳承機制,以專業且具彈性的行政支援,持續擴大既有量能,讓每一次的國民參與審判都能在專業、公正且充滿溫度的環境下順利進行,進而持續深植國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 發布日期 : 115-01-16
    • 更新日期 : 115-01-16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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