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院辦4場次家事調解委員訓練 研習多面向主題 提升調解專業知能
【本刊屏東訊】屏東地院為增進家事調解委員之專業知能,以協助當事人妥適解決紛爭,於114年安排4場次家事調解委員教育訓練,分別邀請不同領域專家學者主講,已於日前圓滿完成。各場次除屏東地院同仁、家事及民事調解委員參與外,另有屏東地區律師、縣政府局處同仁等家事事件相關從業人員共同與會。
第1場次邀請富邦銀行黃啟州資深經理擔任講座,分享關於信託類型及相關案例。少家庭陳威宏庭長致詞時期盼透過此次課程,讓與會人員更深入的理解遺囑信託的概念及實務上運作的方式,不僅能妥善規劃自身財產,也能減少法院訟源。
黃資深經理首先介紹不同的信託類型,如:遺囑信託、生前契約信託、禮券信託等,接著說明不動產信託中常見的詐騙類型,並從中解釋民事信託與營業信託的差別。最後再詳細講解消費者購屋時,常見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之差異,另輔以實際案例說明集資資金交付信託之風險等。
第2場次邀請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葉俞亨專員擔任講座,分享關於分割遺產與土地登記實務。陳威宏庭長致詞時指出不動產相關法規甚多,期待與會人員透過此次課程,對分割遺產與土地登記實務有更深入的理解。
葉俞亨專員除介紹繼承基本觀念及分割遺產的概念外,在審查密度及審查界限均有詳細的說明,並強調不動產登記原因與稅負產生間的關連,供與會人員在協助當事人達成調解或和解時參考。
第3場次邀請屏東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王大維副教授講授「認識多元文化-提升性別與族群敏感度」。關於如何提升多元文化敏感度,王副教授提出3點說明,(1)是看見、承認、尊重及欣賞差異,(2)是檢視、反思並降低偏見與刻板印象,(3)是換位思考、增加同理心。在上開基礎之上,王副教授另提出了主流與非主流的文化面向,讓與會人員能夠反思自身的特權與受壓迫的經驗,同時舉出不同少數族群受偏見與歧視的實例,如:原住民族群、國際移工族群、同志族群等,期能增進調解委員的性別與族群敏感度,使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感到受尊重,以利有良善的溝通過程及調解結果。
第4場次邀請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陳竹上教授講授「家事調解案例解析:兼論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之影響」。李昭彥院長致詞時說明112年憲判字第4號(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判決突破以往民法上全面排除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的權利,讓長期有名無實的婚姻關係有機會打破僵局,期盼調解委員藉此次機會增進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認識。
陳教授以不同的家事調解案例,分別說明老人福利法於109年修正後之減免扶養事件,入出國及移民法於112年修正、113年施行後之跨國婚姻事件,以及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與有責配偶婚姻事件間的關係,指出調解應考量的面向,特別是在有責配偶請求離婚的情況,調解時可從提高他方配偶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比例、有責配偶給付較高之扶養費或負擔較多之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部分,與兩造進行討論,讓調解委員對個案所涉及之法律規定與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有更深入的理解。
- 發布日期 : 114-08-01
- 更新日期 : 114-08-01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