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公告查詢-公示催告公告-貴臺企業有限公司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公告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催字第40號公示催告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催字第40號

聲 請 人 貴臺企業有限公司  設嘉義縣民雄鄉福興村牛稠溪1之28號

法定代理人 黃保琴  住嘉義縣民雄鄉福興村牛稠溪1之28號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 20 日內,向本院聲請公告 於法院網站。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五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依聲請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朱旆瑩

┌──────────────────────────────────────────┐

│支票附表: 109年度司催字第40號│ ├──┬─────┬─────┬───────┬───────┬─────┬─────┤

│ 編 │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 支票號碼 │備 考│ │ 號 │     │     │  │ (新臺幣) │ │    │ ├──┼─────┼─────┼───────┼───────┼─────┼─────┤ │001 │統信企業社│華南商業銀│109年5月7日 │116,465元 │QD1186135 │受款人:貴 │ │ │負責人:馬 │行嘉義分行│ │ │ │臺企業有限│ │ │宜任 │ │ │ │ │公司 │ ├──┼─────┼─────┼───────┼───────┼─────┼─────┤ │002 │龍熒企業股│第一商業銀│109年4月30日 │18,921元 │KB0356014 │受款人:貴 │ │ │份有限公司│行嘉義分行│ │ │ │臺企業有限│ │ │ │ │ │ │ │公司 │ └──┴─────┴─────┴───────┴───────┴─────┴─────┘

附記: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上列附表及聲請人姓名(如 有錯誤請聯絡承辦股更正),確認無誤後,應於本裁定送 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

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站公告狀到達法院 7 個工作日後,自 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三、自主文第四項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 個月內,另 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 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09-05-25
  • 更新日期 : 109-05-25
  • 發布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