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催字第000019號公示催告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催字第19號
聲 請 人 楊長壽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
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
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倩影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
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0 日
書 記 官 龔紀亞
┌──────────────────────────────────────────────────┐
│附表:股票 109年度司催字第1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德碁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84-SX-3432-8 │ │1 │383 │ │
├──┼──────────────┼──────────────┼────┼───┼────┼───┤
│0002│德碁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85-SX-5439-5 │ │1 │88 │ │
├──┼──────────────┼──────────────┼────┼───┼────┼───┤
│0003│德碁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85-SX-7492-1 │ │1 │59 │ │
└──┴──────────────┴──────────────┴────┴───┴────┴───┘
- 發布日期 : 113-03-21
- 更新日期 : 113-03-21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