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公告查詢-公示催告公告-賴性賢即宏有砂心廠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公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催字第809號公示催告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催字第809號

聲 請 人 賴性賢即宏有砂心廠

上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本院聲請公告於法

    院網站。

三、持有附表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

    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依聲請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五、如對本裁定不服,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

    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08-12-20
  • 更新日期 : 108-12-20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