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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曉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077756號清償債務事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彰院國114司執孟字第777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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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徵詢建物所有權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
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土地法第104條,辦理強制執行應
行注意事項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彰院國114司執孟字第77756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國豪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已於民國115年5月13日將債務人李國豪所有如附表所示不
動產,以總價新台幣2,600,000元拍定在案。
二、本件拍賣標的上有多棟建物坐落,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
特此公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符合上開規定之情形者,得於
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符合優先承買要
件等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
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交由拍定人買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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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5-05-21
- 更新日期 : 115-05-21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