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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曉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執破字第000001號破產宣告事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民廉108執破字第1號
主  旨:公告本院108年執破字第1號聲請人正豐營造有限公司、陳星君會計師聲請宣告破產事件,本院裁定主文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優先債權人分配表准予認可並公告之。
依  據:破產法第139條規定辦理。
備    註:對於分配表有異議者,應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出之。
書記官  鄭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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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4-08-05
  • 更新日期 : 114-08-05
  • 發布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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