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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曉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執破字第000001號破產宣告事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嘉院弘民廉108執破字第1號
主 旨:公告本院108年執破字第1號聲請人正豐營造有限公司、陳星君會計師聲請宣告破產事件,本院裁定主文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優先債權人分配表准予認可並公告之。
依 據:破產法第139條規定辦理。
備 註:對於分配表有異議者,應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出之。
書記官 鄭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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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4-08-05
- 更新日期 : 114-08-05
- 發布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