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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曉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001573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09司執丁字第1573號
 
主旨:宣示如公告事項二所示書據無效。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0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573號債權人黎益君等與債務人楊誠木即楊文耽之繼承人、楊明宸即楊文耽之繼承人、楊誠發即楊文耽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經通知應交出如公告事項二所示書據而未交出。
  二、書據:如附表之不動產所有權利書狀。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鄭逸璇    決行
 
附表:
標別: 2
109年司執字001573號 財產所有人:楊誠木即債務人楊文耽之繼承人、楊明宸即債務人楊文耽之繼承人、楊誠發即債務人楊文耽之繼承人
編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金門縣
金寧鄉
寧湖二劃測
 
479
1000.02
公同共有1分之1
備考
使用分區編訂係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檢討)案劃設為農業區。
 
 
 
  
函 稿 代 碼:5.25.11 宣示書據無效(強101)
股       別:丁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4-08-04
  • 更新日期 : 114-08-04
  • 發布單位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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