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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曉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001573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09司執丁字第1573號
主旨:宣示如公告事項二所示書據無效。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0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573號債權人黎益君等與債務人楊誠木即楊文耽之繼承人、楊明宸即楊文耽之繼承人、楊誠發即楊文耽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經通知應交出如公告事項二所示書據而未交出。
二、書據:如附表之不動產所有權利書狀。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鄭逸璇 決行
附表:
標別: 2
函 稿 代 碼:5.25.11 宣示書據無效(強101)
股 別:丁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4-08-04
- 更新日期 : 114-08-04
- 發布單位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