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公告曉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94945號清償債務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3司執辰字第94945號
主旨:宣示如公告事項二權狀無效。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23條第2項準用第12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94945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夆碩股份有限公司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應交付拍定人如公告事項二權狀,經執行無效果。
二、夆碩股份有限公司附表不動產之權狀。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4-05-08
  • 更新日期 : 114-05-08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