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書狀範例-公務員懲戒-公務員懲戒案件聲請保全證據狀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公務員懲戒案件聲請保全證據狀

書狀名稱 公務員懲戒案件聲請保全證據狀
相關條文 公務員懲戒法第76條
準用行政訴訟法第176條
再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68條第1項
再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70條
使用說明 擔心證據會有滅失或其他無法在訴訟中使用的情形,聲請懲戒法院先保全證據(例如證人重病,且病情惡化,聲請儘快訊問證人)。
檔案下載 公務員懲戒案件聲請保全證據狀.odt
公務員懲戒案件聲請保全證據狀.pdf
更新日期 110-12-29

  • 發布日期 : 108-09-22
  • 更新日期 : 110-12-29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