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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案件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業務上應守秘密)
書狀名稱 | 公務員懲戒案件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業務上應守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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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文 | 公務員懲戒法第76條 準用行政訴訟法第146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準用行政訴訟法第176條 再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09條第1項、第2項 |
使用說明 | 醫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作證的證詞內容,屬業務上應保密事項,而向懲戒法院表示拒絕作證。 |
檔案下載 | 公務員懲戒案件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業務上應守秘密).odt 公務員懲戒案件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業務上應守秘密).pdf |
更新日期 | 110-12-29 |
- 發布日期 : 108-09-22
- 更新日期 : 110-12-29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