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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狀(命他造提出文書)
書狀名稱 | 聲請狀(命他造提出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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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文 | 行政訴訟法第176條 民事訴訟法第342條第1項 |
使用說明 | 因為要使用訴訟對方所持有的文書,而聲請法院命對方當事人提出(例如甲違規停車被罰,甲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裁決所提出違規事發前5日起至事發日止,同一處所附近相關照片,證明甲有無違規) |
檔案下載 | 行政訴訟聲請狀(命他造提出文書).odt 行政訴訟聲請狀(命他造提出文書).pdf |
更新日期 | 113-01-31 |
- 發布日期 : 112-07-31
- 更新日期 : 113-01-31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