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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法官迴避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書狀名稱 聲請法官迴避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相關條文 行政訴訟法第20條
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第34條
使用說明 法官有依法應自行迴避的事由,但沒有迴避,聲請換法官。
檔案下載 行政訴訟聲請法官迴避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odt
行政訴訟聲請法官迴避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pdf
更新日期 113-01-31

  • 發布日期 : 112-07-28
  • 更新日期 : 113-01-31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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