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聲請狀--聲請變更為輔助宣告
書狀名稱 | 家事聲請狀--聲請變更為輔助宣告 |
---|---|
相關條文 | 民法第14條第4項 家事事件法第164條 |
使用說明 | 因受宣告人狀況好轉,聲請法院將監護宣告變為輔助宣告。 |
檔案下載 | 6-045家事聲請狀--聲請變更為輔助宣告.odt 6-045家事聲請狀--聲請變更為輔助宣告.pdf |
更新日期 | 110-12-22 |
- 發布日期 : 108-09-22
- 更新日期 : 110-12-22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