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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明優先承買狀
書狀名稱 | 民事聲明優先承買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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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文 |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 |
使用說明 | 共有人向法院表明願意用拍定的價格購買該不動產。 |
檔案下載 | 民事聲明優先承買狀.odt 民事聲明優先承買狀.pdf |
更新日期 | 113-05-07 |
- 發布日期 : 108-09-22
- 更新日期 : 113-05-07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