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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繼承人)
書狀名稱 | 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繼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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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文 | 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1項 民事訴訟法第176條 |
使用說明 | 因訴訟當事人死亡、破產、公司法定代理人變更、受監護宣告等情形,要由繼承人、新任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向法院請求繼續進行訴訟。 |
檔案下載 | 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繼承人).odt 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繼承人).pdf |
更新日期 | 113-05-09 |
- 發布日期 : 108-09-22
- 更新日期 : 113-05-09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