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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二)(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書狀名稱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二)(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相關條文 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第2款
使用說明 法院有偏袒對方當事人的情形,請法院換1位法官審理。
檔案下載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二)(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odt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二)(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pdf
更新日期 113-05-08

  • 發布日期 : 108-09-22
  • 更新日期 : 113-05-08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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