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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審告贏老闆了,可是老闆又提起上訴,我可以聲請先按一審判決結果執行嗎?
我一審告贏老闆了,可是老闆又提起上訴,我可以聲請先按一審判決結果執行嗎?
為合理保障勞工應有權利之迅速實現,法院就勞工請求給付事件判決雇主敗訴時,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如此即便雇主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勞工在判決未確定前,仍然可以持勝訴判決聲請對雇主為強制執行。但為避免將來勞工若受敗訴判決確定,雇主已因假執行受有損害卻無法獲得填補的情形,因此法院也應同時宣告雇主得供擔保或將請求標的物提存而免為假執行,以維持兩造公平。(勞動事件法第44條)
- 發布日期 : 108-11-07
- 更新日期 : 108-12-09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