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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訴訟會不會進行很久才判決?
勞動訴訟會不會進行很久才判決?
迅速解決紛爭,是勞動事件法的立法目的之一,為了達到這樣的目標,勞動事件法規定結案期限,原則上勞動訴訟程序要以一次言詞辯論終結,第一審程序應於6個月內審結。勞動事件法也規定法院及當事人都負有程序促進義務,並合理的調整民事訴訟法相關的辯論主義及證據法則,讓程序的進行可以更有效率,以期達到前述限期結案的要求。不過,妥適地處理紛爭也是勞動事件法的立法目的之一,由於個別事件繁簡不一,如果因案情繁雜或其他有足以妨害迅速終結之特別情事,為了兼顧勞動調解程序的妥適進行,便例外的不受上述結案期限的限制。(勞動事件法第8條、第32條至第38條)
- 發布日期 : 108-11-07
- 更新日期 : 108-12-09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