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調解程序原則上採不公開方式進行,不開放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旁聽。但如果勞動調解委員會認為適當時,可以准許對於事件進行不會造成妨礙的人旁聽。因此當事人如果希望由親友陪同在場,要先經過勞動調解委員會的同意。一般而言,若不會因此妨礙調解程序之進行,勞動調解委員會應該不會禁止。(勞動事件法第25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