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保護管束的資料,會不會告訴學校?或是否會讓派出所知道?
少年保護管束的資料,會不會告訴學校?或是否會讓派出所知道?
受保護管束少年之資料,非依法令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依法律規定因少年如果受較輕的處罰(如:不付審理交家長嚴加管教、告誡)執行完畢2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3年後,或受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裁定確定後,法院會主動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 發布日期 : 108-10-22
- 更新日期 : 110-04-19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