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網站資訊-常見問答-我的孩子在保護管束期間表現仍舊不佳,可否聲請撤銷保護管束去執行感化教育?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我的孩子在保護管束期間表現仍舊不佳,可否聲請撤銷保護管束去執行感化教育?

我的孩子在保護管束期間表現仍舊不佳,可否聲請撤銷保護管束去執行感化教育?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在保護管束期間,違反應遵守事項,不服從勸導達二次以上,而有觀察之必要,少年保護官得聲請法院裁定留置少年於少年觀護所中,予以5日之觀察。少年如曾受留置觀察處分,再違反應遵守事項,足認保護管束難收效果者,少年保護官得聲請撤銷保護管束,將所餘執行期間,令入感化處所施以感化教育,其所餘期間不滿6個月,應執行至6個月。

  • 發布日期 : 108-10-22
  • 更新日期 : 108-10-22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