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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院會如何裁判少年事件?
少年法院會如何裁判少年事件?
法院收案後,會先調查少年是否確有非行事實或曝險行為。調查後如證據不足,法院會裁定「不付審理」;如果調查結果少年確有非行行為或曝險行為需要法院處理者,除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7條規定,裁定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外,法官原則上是依情節的輕重、少年的狀況、需保護性、家長功能發揮之程度可能分別裁定:不付審理交付家長嚴加管教、告誡、訓誡、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3次以上10次以下)、保護管束(3年)、保護管束並命勞動服務(3年,勞動服務時數3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安置輔導(2年)、感化教育(3年)等處遇。
- 發布日期 : 108-10-22
- 更新日期 : 108-12-12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