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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留置觀察?

什麼是留置觀察?

當少年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保護處分的執行,或於保護管束執行期間違反應遵守事項重大,經勸導無效(除保護管束處分規定不服勸導達2次以上外,餘處分經勸導1次),而有觀察之必要時,法院可裁定將少年留置少年觀護所觀察,觀察期間為5天以內。

  • 發布日期 : 108-10-22
  • 更新日期 : 108-10-22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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