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投票的結果,必須達到過半數的同意票數才算成立(票數必須包含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而死刑則必須達2/3以上同意才能成立,如果都沒有達到門檻,那麼將會把「最不利於被告」的刑度票數,算入「次不利」的票數內,直到達到上述門檻。可參考附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