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庭會避免使用繁複的書面卷宗,著重在法庭上呈現人證、物證,使國民法官以「眼見耳聞」的方式,瞭解檢察官、被告與其辯護律師之主張及證據內容,以形成心證。如果有涉及審判的相關書面資料,原則上會提供給國民法官,所以國民法官拿到的資料與職業法官都是一致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