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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可以擔任國民法官?

▍哪些人不可以擔任國民法官?


如果有以下6種情況之一,就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1. 自身因素: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
  2. 身心因素: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
  3. 教育門檻:未完成國民教育者。
  4. 案件有關:與本案或本案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
  5. 不能公平: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等。
  6. 職業因素: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等。
  • 發布日期 : 110-08-05
  • 更新日期 : 111-07-28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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