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負擔訴訟費用?
誰該負擔訴訟費用?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訴訟費用是指裁判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在起訴、上訴、抗告或聲請時,原告、上訴人、抗告人或聲請人必須先預繳裁判費,但最後則是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至於繳納裁判費的方式,您除了親臨法院繳費、使用匯票郵寄法院外,到銀行臨櫃繳款、用提款機或網路ATM轉帳,或到便利商店繳費也都可以。
小叮嚀:
您如果利用便利商店繳款,或用提款機或網路ATM轉帳繳費,要注意繳費金額實際入帳時間,是否逾越繳費期限。
- 發布日期 : 102-06-06
- 更新日期 : 112-07-06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